就學貸款專區

行政業務 承辦人員

★就學貸款申請時程與注意事項

※如有各類補助(例:學雜費減免或是行政院減免學雜費),請務必先完成補助程序,並列印正確金額之繳費 單後,再辦理就學貸款,以免資料不符造成延誤。
※校外賃居者如需貸住宿費,最高可貸金額為8,200元,並請務必提供租賃契約(需有學生名字租賃契約影本)。
※申請之書籍費、生活費及校外賃居費,將由臺灣銀行撥款至學校帳戶後,再統一撥入學生帳戶(約每月10日或25日),約至學期末才會入帳,請同學留意。
(一) 申請開放時程: 請同學留意,須待出納組開立註冊繳費單後,始可進行學生資訊系統內「就學貸款」申 請填寫作業。
(二) 對保期限:註冊單產生後至註冊繳費截止前辦理完成,超過時間者,一律不受理。
1.線上就學貸款的同學:115年02月6日(五)前辦理完成。
請先至學生資訊系統完成「就學貸款」申請。承辦人員將於上班日 16:00 統一轉資料給銀行,約一小時後 才可至臺灣銀行進行線上貸款,請注意時程安排。
2.臨櫃對保的同學:115年02月10日(二)前辦理完成。
請於臨櫃對保「前」或「後」至學生資訊系統完成就學貸款申請,以利相關作業順利進行。
(三) 學校存執聯(第二聯繳件期限): 115年02月12日下午17:30截止(請務必親自簽名後繳回或寄回給承辦人)
※就學貸款第二聯繳交方式:請親自將正本繳交至建國校區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或郵寄至97005花蓮市建國路二段880號(信件註明:就學貸款-系所、學號、姓名)。

生活輔導組 成員介紹

行政業務 承辦人員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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