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(學務處生輔組):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教育部認定之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」 | 每學期定額補助2400元,補助6個月。 |
二、慈濟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助學金(學務處生輔組):
一、家庭前一年所得稅收入90萬以下者 二、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下。 三、申請助學金時,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。 | 家庭前一年所得稅收入。 1.70萬以下補助20,000元。 2.70-90萬之間補助15,000元。 |
三、慈濟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生活助學金(學務處生輔組):
一、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、申請教育部「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並經教育部核准者 三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。 | 核發學生每學年七個月、每月3,000元。 |
四、慈濟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助學金-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住宿(學務處生輔組):
一、低收入戶學生 二、志工時數30小時。 | 核發學生每學年七個月、每月8,200元。 |
五、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(學務處生輔組):
在學學生,不包括就讀大學校院碩士班、博士班、空中進修學院與空中大學研究所 碩士班、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,或年齡滿二十五歲之學生。 | 5,000元-20,000元不等,依學生狀況而定。 |
六、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(學務處生輔組):
一、各縣市政府認定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 二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。 | 定額補助5,000元。 |
七、國際學生助學金(國際處):
依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」、「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」來台就讀本校之在學僑生,及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複審通過錄取之在學境外學生。以上國際學生不含研究生及延修生。 | 清寒國際學生助學金:生活費補助,由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按月轉撥入帳戶,一學年共核發八個月。 國際學生工讀助學金: 每學年總工讀時數依各學年度核定經費而訂。 |
八、全球社會永續基金(國際處):
一、家庭發生意外變故,致經濟發生困難者。 二、本人發生意外事件,致重傷或重病影響學習,急需經濟資助者。 三、其他急難事件,經認定需給予經濟資助者。 | 一、以每月生活費新台幣陸仟元整及 按學生實際購書之書籍費為發給標準,事故發生次學期按學生意 願由人文處輔導申請清寒助學金或優先安排工讀以維持生活。 二、寒暑假期間發生意外事故且家庭經濟困難者,一律資助生活費兩 個月,新台幣壹 萬兩仟元整。 三、其他急難事件並經家訪證實者,得視情況酌發適當救助金或給予 其他救助。 四、為提供學生急難所需,本處得視實際情形,如有需要得經本國際長同意,先發予 應急金新台幣三千元。 |